上海审核部递签

一般国内申请人(C程序)、德适考试申请人(TestAS程序)、高考程序申请人(G-程序)以及材料审核申请人(D程序):
上述程序的申请人需要至少提前一周发送邮件预约递签,预约邮箱:sha-visumtermin[at]aps.org.cn。请提供姓名、审核号、希望递签日期,并附件发送经济来源证明。

短期交换申请人(A程序)
上海辖区的申请人在上海审核部递签并采集指纹。
请至少提前一周发送邮件预约递签,预约邮箱:sha-visumtermin[at]aps.org.cn
邮件中必须注明姓名、团组号、审核号、希望递签日期,并附件发送APS审核通过证明(TELEFAX)及经济来源证明。

合作项目团组审核程序(P程序)和特殊团组(S程序及N程序)
无论团组人数多少,请至少提前一周发送邮件预约递签,预约邮箱:sha-visumtermin[at]aps.org.cn
邮件格式:团组号、递签人数、希望递签日期、递交方式(本人或团组代交),并附件发送APS审核通过证明(TELEFAX)。

请注意:
– 10人以下的团组:签证材料由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并在审核部采集指纹。
– 10人及10人以上的团组:签证材料由团组委托人向审核部代交,之后申请人到上海领馆签证处采集指纹。录取指纹的具体时间在递交签证材料当日告知团组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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