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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入学资格

哪些中国留学申请人具备奥地利大学的入学资格?
在国家承认的小学和中学接受了12年的中国学校教育并通过了高考的中国留学申请人,有如下进入奥地利大学学习的机会:
直接进入大学学习

如果该申请人在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院校)的四年制本科或五年制本科,至少修满一个学期,或者
申请人在中国教育部承认的普通大学所设的四年制本科或五年制本科,至少修满三个学期。

通过大学预科的补充测试取得大学入学资格

如果申请人在中国教育部承认的普通大学所设的四年制本科或五年制本科,至少修满一个或者两个学期。 参加补充测试的前提一般是进行了一年至两年的预科学习。
如果申请人在三年制中国高等专科学校(大专)毕业。 参加补充测试的前提一般是进行了一年至两年的预科学习。

在国家承认的小学和中学接受了11年的中国学校教育并通过了高考的中国留学申请人,有如下进入奥地利大学学习的机会:
直接进入大学学习

如果申请人在重点大学的四年制本科或五年制本科至少修满三个学期,或者在中国教育部承认的普通大学所设的四年制本科或五年制本科,至少修满五个学期。

通过大学预科的补充测试取得大学入学资格
(如果申请人在大学学习中修满的学期数更少)
对奥地利适用如下特别规定:
符合大学资格的特别证明
针对审核部的附加材料,2002年的《奥地利大学法》第65条规定了提供“符合大学入学资格的特别证明”的义务。 如果申请人尚未获得此证明,则相关的奥地利大学会要求提供一份特别的证明文件。 关于符合大学资格的特别证明的其他信息,请访问主页:
http://studieren.univie.ac.at/index.php?id=648
申请人可以在向审核部提起申请的同时一并邮寄相关的文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访问奥地利各大学的主页获取有关入学条件的信息。 奥地利学术网站地址为: www.portal.ac.at
属于《人员分组条例》调整范围的申请人,不需提交“符合大学入学资格的特别证明”。
人员分组条例
如下申请人属于《人员分组条例》调整的对象:

因国家间协议或者因法律规定在奥地利享有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在获得毕业证书的时刻受奥地利共和国的派遣居留在外国,并且因国家间协议或者因法律规定在该外国享有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
受奥地利信任且全职在奥地利的外国记者以及其配偶和子女;
在申请大学录取之前至少连续五年主要生活在奥地利的人员,或者至少申请人的法定抚养义务人中的一人满足此情形;
因国家间协议的规定获得了大学学习奖学金的人员,或者获得了同等数额的由奥地利地方政府根据财政规定明确提供给奖学金生的资助的人员;
获得了奥地利的外国中学的毕业证书的人员;
根据1968年3月7日的联邦法律 (BGBl. Nr. 126)——此法律涉及《关于难民的法律地位的公约》(BGBl. Nr. 55/1955)意义上的难民的居留权——第7条第一款的现行规定,在奥地利联邦领土内有居留权的人员。
根据《关于提供避难联邦法》(1997年的《避难法》,简称AsylG)第7条、第9条、第15条和第19条(BGBl. I Nr. 76/1997)的现行规定,在奥地利的联邦领土内有居留权的人员。

哪些中国留学申请人不具备奥地利大学入学资格?

中国高校两年制大专的在读生和毕业生
中国高校三年制大专的在读生
高等职业教育的在读生和毕业生
中国广播大学、电视大学、或其他成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在读生和毕业生。 这些课程设置通常情况下不符合奥地利大学的入学资格。
高中尚未毕业的中学生(但艺术院校申请人 除外)

哪些中国留学申请人可以申请奥地利的纯艺术类审核程序?
在中国的纯艺术类专业(如:钢琴、舞蹈、绘画等)就读的在读生或者毕业生,可以申请审核部的纯艺术类审核程序。 设计和建筑专业或者与艺术相关的教育专业学生不能申请纯艺术类审核程序。 (这些专业的申请人只能通过一般国内申请人审核程序摂进行审核。)
纯艺术类审核程序的申请人不必参加审核面谈,因为他们必须到奥地利参加相关高校的入学考试。 审核部只审查大学的材料。 但是,他们只能在奥地利的艺术学院继续学习。
此类申请人如果要申请其它院校,则必须参加"一般国内申请人审核程序"(材料审核和面谈)。 在中国还未开始艺术学习的学生也即未满足KMK指令的学生,和(或)其相应中国学校未被审核部找到的学生,仅从审核部获得"不审核证明"。
需要向审核部递交的材料清单详见审核须知:https://www.aps.org.cn/indexCK10.jsp
关于奥地利的签证手续,请访问奥地利驻京大使馆的主页: www.bmeia.gv.at/peking
中国军事院校的学生可以在奥地利进行大学学习吗?
只有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中国军事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除少数例外),才有资格在奥地利进行大学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