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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审申请的通知



针对2023年6月15日(含当日)之后递交的补审申请,审核部仅出具电子证书。

请注意,申请签证时务必递交

1. 电子证书打印版
2. APS原版纸质审核证书

补审程序




补审程序 – 针对希望到德国攻读硕士的申请人

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人

已修满6个学期以上(四年制大学本科)或者8个学期以上(五年制大学本科),并成功通过了APS对上述学习经历的审核;
将申请德国高校硕士学习位置

可以在审核部进行大学毕业证、学位证的补审
补审时申请人不必再次面谈。补审费1000元。

补审材料需邮寄到北京审核部。补审材料包括:

简单申请函,注明补审、姓名、审核号或注册号;
毕业证书翻译公证书;
学位证书翻译公证书;
全部学期成绩单翻译公证书;
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学位认证报告;
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请注意:

审核部从中国高校和官方机构得到相关的必要信息之后,才能完成补审工作。
补审材料到达审核部后,申请人的账户将显示进入补审状态。
翻译公证书可以由学校出具的双语密封件替代。
已收到的审核证书/证明不必退回给审核部。
审核部仅出具电子补审证书。
通过审核时学期数不足6或8的申请人应参加重新面谈。


邮寄材料地址:
收件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 19 号 DRC 外交办公楼 D1 座 1302 室
收件人: 德国使馆留德审核部
电话: 010–65907138

汇款:
收款人名称: 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
账号: 332 456 013 427
收款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亮马河大厦支行


关于补审申请的通知

针对2023年6月15日(含当日)之后递交的补审申请,审核部仅出具电子证书。

请注意,申请签证时务必递交

1. 电子证书打印版
2. APS原版纸质审核证书



2023夏季学期和2023/24冬季学期“一般国内申请人程序”的临时性调整


为了减少新冠疫情对海外留学的不利影响,保证广大同学留学德国的规划进一步顺利实现,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留德人员审核部对“一般国内申请人程序”内部分申请人的审核做如下调整:

根据德国文化部长联席会议(KMK)2022年8月9日决议“2022年9月30日以后延长执行新冠疫情期间中国和越南APS审核程序的临时性调整政策”

(a) “一般国内申请人程序”下大学本科尚未毕业的申请人

(b) 至今尚未进行过面试审核

可免去面谈审核环节。

该临时程序起始日期:2022年10月1日

该临时程序截止日期:2023年3月31日(以审核部签字签收日期为准)

需递交的材料:

一般国内申请人审核面谈程序须知中列明的材料
2023夏季学期及2023/24冬季学期APS临时程序同意书


审核费:人民币2500元

申请人成功通过审核后:


将收到审核证明,该证明短期有效,仅适用于德国高校2023夏季学期及2023/24冬季学期本科入学申请(2023/24冬季学期是指2023年10月后开学的学期)
持该审核证明无法参加补审程序


申请人限制:

大学毕业生不能参加该临时程序
参加下述程序的申请人继续面谈审核

– 留学奥地利
– 留学比利时
– St. Gallen大学


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bcb[at]aps.org.cn。 邮件中请注明姓名、审核号或注册号。

审核相关费用


(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备注:
再次面谈是指第一次或第二次面谈没有通过的申请人。
重新面谈是指已经通过了审核,且通过审核时未读满6个学期(四年制本科)或8个学期(五年制本科),要求补审学位书中心申请面谈的申请人。

如何申请退还签证费:请查看申请退还签证费。

审核费用


(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请注意:

1、相关程序说明:

再次面谈: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递交再次面谈申请并已经汇款的申请人按照原收费标准执行。
重新面谈
补审证书

2、上述费用不包含签证费。



APS审核材料的重要提示!





关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补交毕业材料的通知

请一般国内申请人注意,请所有尚在等待面谈通知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尽快邮寄毕业材料(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大学完整成绩单)的中英双语密封件到审核部。如学校无法出具上述材料的中英双语密封件,可以视情况提交英语翻译公证件。
已接到面谈通知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果已取得毕业材料,也可随身携带于面谈当天交给审核部工作人员,以更新教育状态、免去补审程序。





在线注册证明上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不可由他人代签
在线注册表上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不可由他人代签。一旦发现非本人签名,则中断审核面谈,取消此次审核资格。


有国内或国外交换学习经历的申请人

如果有国内不同高校或国外院校的学习经历,需提供对方学校的成绩单复印件并附上本校开具的交换证明,要求如下:
情况1: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得到本校认可、交流课程已经转换成本校当学期应修课程,并且已显示在本校成绩单上

需写明交换时间、交换院校、学分予以认可,并附上详细的学分转换表


情况2: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得到本校认可,但本校成绩单上交换学期为空白

需写明交换时间、交换院校、学分予以认可并写明本校成绩单上交换课程不予显示


情况3: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未得到本校认可

需写明交换时间、交换院校、学分不予认可,并说明当学期学分是否已修满。如果未修满,需注明何时补修完全部应修学分


*注:

以上全部材料都需要提供中英文双语件并加盖校级公章




关于成绩单中英文双语密封件的最新通知

由于目前很多申请人成绩单的德文翻译非常不准确,审核部提出以下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起,一般国内申请人(C-Verfahren)申请材料清单中的大学成绩单,一律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中英文双语密封件,由教务处或档案馆出具。

本通知适用于2016年1月1日之后递交材料的一般国内申请人(C-Verfahren)。

审核相关费用


(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请注意:

1、再次面谈

2、重新面谈

3、补审证书

4、上述费用不包含签证费。

5、退审及退款



重新面谈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面谈:

成功通过面谈后,申请人的教育状况或德国入学资格发生变化。
申请人申请补审,但是面谈通过时,就读成绩不足6个或8个学期,因此不能申请补审证书。

重新审核面谈就必须参加新的一次面谈。

申请重新面谈首先汇款1000元到审核部账户,汇款收据通过E-mail或邮寄发到审核部。

所需材料(邮寄):

简短说明重新审核面谈理由,姓名,生日,审核号
汇款收据
入学资格变化证明材料的双语密封件(比如:大学成绩单或毕业证书)
手中剩余的审核证书和一份证书复印件

我们收到材料、汇款收据之后才可以约重新面谈日期。

参加面谈:

审核部系统邮件通知申请人具体的面谈时间和地点。参加审核面谈请携带您的身份证或护照。同时申请人需要携带一支笔,按照自愿携带字典(但禁止使用电子字典)。

面谈成功后,您可通过个人APS账户下载数字签名审核证书(DigZert)。

重要说明:

我们收到汇款收据之后才可以约重新面谈日期。
凡是在面谈当日汇款者将无法参加面谈,责任自负。
审核部不接受现金!请务必提前汇款!




相关链接:

- 审核部汇款须知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留德人员审核部

自2013年6月中旬起,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留德人员审核部开始进行审核面谈。除了常规的审核之外,上海审核部还受理已通过APS审核并且常居地在上海总领事馆辖区内的学生的签证申请。



【材料邮寄】

上海总领事馆辖区(江苏、安徽、浙江、上海)的申请人请注意:

一般国内申请人程序(C-审核面谈程序)请将申请材料邮寄至上海审核部,审核费用汇至北京审核部账号。

德适考试(TestAS)、团组交换程序(P-程序)、短期交换程序(A-程序)、材料审核(D-程序)以及纯艺术类审核程序(K - 程序)的申请人,请将申请材料及汇款均发至北京审核部。



【审核面谈】

常居地属于上海总领事馆辖区(安徽、浙江、江苏、上海)的学生如果参加APS审核,其审核面谈通常必须在上海审核部进行。学生不可以自行选择其它面谈地点。

申请人会在面谈时间前一至两周接到面谈的系统邮件通知。在核查信息的过程中,审核部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其它材料。因此,请您注册时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和电话号码,并在递交材料后,注意经常查看邮件(注册时的第一邮箱)、保持电话畅通。



【邮件咨询】

上海辖区的申请人如需咨询材料审核的相关问题,或申请第二次、第三次审核面谈,可发送邮件至sha-termin[at]aps.org.cn

邮件中须注明:
1. 现居住地
2. 审核号 (注意不是注册号!)
3. 姓名
4. 联系电话
5. 专业

未提供上述完整信息的邮件将不予受理。



补审证书】

参加补审程序的申请者请注意:申请材料请寄到北京审核部详情参见:补审证书。



【上海签证】

上海总领事馆辖区(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内的申请人可以在上海审核部递交签证。
详情请见:上海签证



【重要提示】

上海审核部前台不再对外开放。如需咨询,请发送邮件至审核部邮箱sha-termin[at]aps.org.cn。
此外,上海审核部不再受理当面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通过邮寄方式递交。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地址:
上海市浦东区科苑路88号
德国中心一号楼619-620室
邮政编码:201203
传真: 0086-21-2898 6338
此处查看行车路线图。(下载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