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签证申请程序
已经获得审核部审核证书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留学签证申请程序申请留学签证,这样有两个有优点:
1、您无需本人亲自前来递交签证申请,您可以委托您的朋友或者亲戚将您的签证申请送至审核部。
2、审核部受理签证时间是每周一、三上午8.30-11.30,您无需事先电话预约,也无需再向使馆签证处预约面签时间。
我们建议您不要通过邮寄递交签证。签证材料经常会不齐全,例如申请表没有正确填写时我们不得不将材料寄回给您,这样会浪费很多宝贵的时间。
您的签证材料递交至审核部后,我们会将它们转交至北京大使馆或者上海和广州领事馆签证处的相应负责部门。签证处受理签证的时间约为6周。由于每份签证材料都是被单独处理的,所以每份材料的具体时间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递于交签证申请所需的材料,请您参见审核部关于简化留学签证程序的说明。
三个月以上的访问学者,请参看申请三月以上学术访问签证须知。
请注意:以下签证申请人请直接到使领馆签证处申请签证,此类签证不在审核部受理范围内。
为期三个月以内的学术访问学者
纯艺术类申请人(含艺术类高中生)
获得无条件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
其他相关信息请参看使馆签证处网页。
审核部只受理德国的签证申请,前往奥地利和比利时的签证事宜请直接咨询相关国家的驻华使领馆。
【特别提示】
鉴于递交留学签证申请的高峰即将到来,请递交留学签证的同学配合审核部的工作,将您的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放,以便提高审核部受理签证的效率,节省大家排队的时间。
单交的一张护照照片请用曲别针别在护照上。
所有签证材料请按照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排放,原件放在最上面,受理完毕后直接退还。
请将补充声明和一份签证申请表与原件放在一起。下面放两份复印件。
复印件的排放顺序为(从上到下):
1. 签证申请表
2. 护照复印件
3. 入学证明
4. 简历和留学动机说明
5. 旅行医疗保险证明
6. 资金证明
7. 审核证书复印件
另请北京和成都辖区的留学签证申请人每人自备30元零钱,做为北京使馆签证处邮寄签证的邮政EMS费用,签证无法自己领取!
上海和广州辖区的留学签证申请人不用另外交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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