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新面谈须知
符合以下情况的申请人可以向审核部申请重新面谈:
- A:原审核证书上的入学资格发生变化的申请人。
- B:补审学位证书时,学期数不足的申请人。例如,以4年制本科在读生身份通过审核之时所提供的学期数不足6个学期成绩,毕业之后取得学士学位,需要重新审核其学位证书的申请人。
重新面谈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按以上不同类型将以下所需材料邮寄到或递交到北京审核部:
A:因入学资格变化,需要重新面谈的申请人请提交以下材料:
- 重新面谈申请信(无固定格式,请注明申请的理由,以及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审核号和联系电话)
- 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 入学资格变化证明材料的翻译公证书
- 手中剩余的审核证书(需要退回,以更换新的证书)
B:因补审证书原因,需要重新面谈的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 重新面谈申请信(无固定格式,请注明申请的理由,以及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审核号和联系电话)
- 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 全部学期成绩单翻译公证书
- 毕业证书翻译公证书
- 学位证书翻译公证书
- 手中剩余的审核证书(需要退回,以更换新的证书)
2、通知面谈时间
我们在接到您的申请后会酌情安排合理的面谈时间,并电话通知您具体面谈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如何交纳审核面谈费用。
3、交纳面谈费用
重新面谈的审核费用为1000元人民币。请申请人在接到面谈通知后,再以本人名义通过当地的银行系统向如下帐户汇款交纳费用:
收款人名称: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
账号:8037 1514 7508 0920 01
收款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亮马河大厦支行
(收款人名称和帐号必须一字不差)
原则上,接到再次面谈通知后请立即办理汇款,以便汇款及时到帐。
凡是在面谈当日汇款者将无法参加面谈,责任自负。
4、参加面谈
请携带您的护照(如没有请携带身份证)和所需文具准时参加面谈。并将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交给我们的工作人员,否则将无法参加再次面谈。
5、审核结果
面谈结束后审核部会将您审核结果邮寄给您,通常2-3周左右便可以收到结果。如超过3周仍未收到结果,请同审核部联系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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